租車須知
租車須知
1、租車人必須有一年以上的駕齡,租車人必須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戶口本或房產證,以及能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2、行政部門及企業單位租車須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單位證明及駕駛員的單位工作關系,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簽訂本合同.
3、 非本市戶口人租車,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另需一位本市人擔保,擔保人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房產證及戶口本原件等有效證件共同簽字辦理。
4、 日程價內為24小時,行駛200公里,超時或超公里按寶雞市汽車租賃格式合同加收租金。超時后按:10—25元/小時收取;小轎車超公里按:1—5元/公里收取;中型面包按2—10元/公里收取。
5、 向甲方繳納相應的押金3000至10000元,租車完畢后,甲方須保留400至600元,租車人在租用車輛期間,有無違章記錄,甲方在20日后查詢后如數退還全部押金。
6、 租車人加入會員,由甲方通過各項審核后,加納加盟費,發放會員卡,持會員卡租車,可享受優惠優先,享受24小時優質服務。
汽車租賃管理制度
一、 凡來公司租車的人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家庭(房產證),外籍朋友要有本市戶籍居民擔保。
二、 租車押金:根據租車時間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和違章押金,違章押金的數額以租車的時間確定,但最低不低于200元,經上網查詢無違章記錄,20日后退還押金。
三、 日租價內限24小時,行駛200公里,超時或超公里按寶雞市汽車租賃格式合同加收租金。
四、 不得將所租車輛轉借他人或用作擔保,抵押等經濟活動,因轉借行為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
五、 不得用所租車輛從事非法活動,從事經營性運輸,不得運輸易燃易爆,易揮發等危險和污穢物品,不得作為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用車。
六、 承租期間交通肇事,治安事件,交通違法( 違章)等行為承擔相應的處罰和費用。
七、 承租人應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國家規定隨車攜帶的有關證明,凡未攜帶所造成的行政處罰由承租人負責。
八、 愛護車輛,遵守交通法則,保持車容車貌整潔,車況良好,不得酒后駕車。
九、 發生交通事故,要迅速報案并通知公司,以便協助處理